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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安装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

发布时间:2016-03-21  浏览量:11770

中国安装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

 

第一章  总则

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作用,提升协会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,加强企业之间技术交流与合作,促进安装行业技术进步,根据《中国安装协会章程》和《中国安装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作规则》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中国安装协会专家库(以下称“专家库”)是安装行业专业技术与管理人才的专家资源库。

第三条 中国安装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对专家库管理工作进行指导,日常工作由协会科技推广部负责。

第四条 专家库按照自愿参加、专业齐全、结构合理、总量控制、满足需要的原则进行管理。专家入选专家库,由本人提出申请,征得本单位同意,通过有关单位推荐,中国安装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核批准。

第二章  入选程序

第五条 专家库专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:

(一)从事安装行业的技术与管理工作,坚持原则、作风正派、廉洁自律、秉公办事。

(二)熟悉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有关标准、规范、规程,了解国家节能、环保等有关政策。

(三)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。

(四)担任过一级以上资质企业的总工程师、副总工程师;或重点项目的技术负责人、有较丰富的工程技术管理实践经验。

(五)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的技术、管理工作;或所负责完成的项目获得过省部级(或行业)以上的工程质量奖或技术奖;或在公开发行的报刊、杂志上发表过有价值论文、出版过技术书籍;或主持过国家、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、规范等的编制。

(六)身体健康,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(特殊专业、专业带头人或相关行业的知名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)。

第六条 申请入选专家库应在线提交以下资料:

(一)在线填写资料:《中国安装协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》

(二)在线上传资料:

1.身份证正反面(PDF格式);

2.学历证PDF格式);

3.职称证PDF格式);

4.证件照片(2寸蓝底证件照片,jpg格式);

5.主持相关工作、发表有关论文等其他证明资料(刊物封皮及目录扫描件)(PDF格式);

6.《中国安装协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》在线打印,本人签名,本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,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,扫描上传。

第七条 申请入选专家库的申报程序:

(一)申请入选专家库的人员填写《中国安装协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》,在征得本单位同意加盖公章后,报所在省、直辖市安装协会(分会)、协会(会员单位)地区联络组、有关行业建设协会、协会分支机构,上述单位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,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,向中国安装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推荐。

(二)没有成立协会的有关行业,申请入选专家库的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申报。

第八条 中国安装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每半年度发出一次申报通知,实行新专家入库集中审批办理的工作方式。申请入选专家库的人员按本办法“第七条”规定程序申报后,经中国安装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核批准,在中国安装协会网站公示7日,期满无异议后即获通过。

    第九条 专家库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中国安装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可作出退出专家库处理:

(一)入选专家库后发现申报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。

(二)本人提出退出专家库申请。

(三)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提出该人员退出专家库请求。

(四)出现本办法中“第二十二条”和“第二十三”条的情形。

第三章  权利与义务

第十条 专家库专家的权利:

(一)参与中国安装协会及协会各分支机构组织开展的技术咨询,技术鉴定,科技成果评审,工程质量评优,QC、工法推荐、评审,教学大纲、教材编审,培训讲学,业务交流等活动。

(二)接受委托,代表中国安装协会参加国家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组织的行业调查、课题研究、法规制定、技术鉴定、工作检查等活动。

(三)优先在中国安装协会网站和《安装》杂志上发表文章,并获取相关资料。

(四)专家在完成中国安装协会委托的各项技术咨询服务后,按规定获取服务津贴。

第十一条 专家库专家的义务:

(一)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。

(二)积极参加中国安装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严守技术机密。

(三)在协会或专业组组长的统一安排下,认真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。

(四)向中国安装协会提出有关技术进步、行业科学技术发展方向的建议以及相关的研究成果;提供安装行业各专业的科技信息;提出有利于行业发展、新技术推广应用方面的研究报告或技术总结。

第四章  使用与管理

第十二条 入选中国安装协会专家库的专家,由中国安装协会统一颁发《中国安装协会专家聘书》。

第十三条 专家实行聘任制,聘期与中国安装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届期一致。

第十四条 专家库根据专家专长划分若干专业组,每个专业组设组长1名,副组长2名。各专业组组长、副组长,由中国安装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名,经专家会议通过产生。专业组组长受协会委托,牵头组织本专业的技术交流、技术咨询服务等活动。

第十五条 中国安装协会秘书处的各工作部门创造条件,积极组织专家开展各项活动,并根据活动特点在专家库内选用所需专家。

第十六条 专家库专家信息实行动态管理。专家信息包括专家个人基本情况、参加活动情况及中国安装协会秘书处或使用部门评价意见等内容。专家信息将逐步通过网络、在线服务等手段实现及时更新。

第十七条 中国安装协会秘书处的各工作部门在专家工作结束后,应将所用专家的工作表现、专业技术水平等情况,填入《专家工作业绩评价表》(附件2),列入专家信息档案,作为今后使用、调整专家库的重要依据。

第十八条 专家库专家因调离单位、退休、职称、职务、通讯地址、联系方式发生变化,应及时将变更事项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,以电子扫描件的形式上报协会科技推广部。

第十九条 根据工作需要,可不定期召开专家工作会议、专题工作会议或专业组会议。与专家的日常联系,可采取信函、电话、网络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。

第五章  自律与纪律

第二十条 专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开展工作,健全自律机制。任何人未经同意,不得以中国安装协会专家的名义,对外进行技术咨询服务、授课等活动。 

第二十一条 专家在咨询服务、评审、评优、技术鉴定等活动中,实行回避制,严格组织纪律,严禁以任何名目或形式接收超越政策规定以外的报酬和其他礼品。

第二十二条 专家在受委托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中,接受社会监督,对被举报的专家,经中国安装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查实后,酌情给予警告或除名。

第二十三条 专家无故累计三次不参加中国安装协会组织的活动,视为自动退出,不再聘用。

第六章  附则

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

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安装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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